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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11-03

110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考前一週退選作業

說明:
  1. 依據本校選課要點第13點規定:「學生因學習能力等特 殊因素,得在期中考試前一週內,持退選申請單,經任課教師及系所主管特准後,至課程及教學組辦理退選, 但不予退費;且每名學生每學期限退選一個科目,並於 學生歷年成績單之成績計分欄中註記「退選」之字樣。 惟依本點規定退選後,總學分數不得少於每學期規定之 應修學分數,大學部已減修學分者,不得再申請依本點規定退選。...」
  2. 停修課程(退選1科目,修別不限)經任課教師(多位教師任課須有1位簽章)及系所主管特准後,於規定時間礙送達 教務處課教組辦理,課教組受理時間:自110年11月1日(週一)上午9點至5日(週五)下午5點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3. 表格下載路徑:本校首頁/行政部門/教務處/「選課專區」或至課教組/表格下載(選課類)。
  4. 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到校者,申請期中考前一週退選方式:
    (一)仍請遵循本校教務章則,限退1科。
    (二)學生端作業:請無法到校者,至遲於11月4日(四)下午5點前,主動寫信或以通訊聯絡方式聯繫自己所屬系所 承辦人員,俾便系所協助檢附您的email或通訊紀錄作 為退選憑據(不用遞送紙本退選表單),逾期恕不受理。
    (三)系所作業:新增系所用表「110學年度第1學期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無法返校之學生期中考前一週退 選名冊」,無法到校者須於11月4日(四)下午5點前向所 屬系所承辦人員提出。請系所於110年11月5日(五)12點前,將用印完成之名冊親送教務處課教組辦理(行政大樓1樓)。
  5. 依本校「學則」第10條「每學期加退選日期截止後,學生應依規定期限繳交各項學分費。」學生即依自行所選之課程修讀及繳費。期中考前一週退選,不涉及學分費 變動,學分費等收費詳見教務處綜合業務組「各項收費標準」公告或洽詢總務處出納組2434。
  6. 檢附「期中考前一週退選常見問答篇」請協助公告。
截圖 2021-11-03 上午10.31.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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